为什么“封地类”与“除草类”除草剂混用,两种效果难以兼顾?
1. 为什么“封地”时,加“杀草”类除草剂(百草枯、敌草快)会出现“杀草”效果不理想呢?
因为:“封地”与“杀草”二者靶标不同,封地是要对全部地面实药才好,而“杀草”的目标靶子是“已出土的杂草”,此时,喷地等是浪费,药液大部分散在土壤表层了,会大大降低杂草上的用药量,所以同样用药量“杀草”会不理想。
2. 同样,苗后除草剂主要是“杀草”(已出土)而“封地”效果也会打折扣,为什么?
因为“杀草”时,目标靶标是“草”,而不是“地(土壤表面)”。药液多喷在杂草区,地面的着药量小,且不均匀。所以此时“封地”效果不佳。
综上所述:“封地”与“杀草”由于喷药靶标不同,二者难以兼顾,需有所侧重。苗前侧重“封闭”,苗后侧重“杀草”。要想两者兼顾,需加大用药量、用水量、喷匀喷透。既要喷“草”更得喷“地(地表)”